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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创新引领 全力推进机构编制评估试点
时间:2023.01.16 来源:

坚持创新引领

全力推进机构编制评估试点

 

按照中央编办关于深化地方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和使用效益评估(以下简称评估)试点工作的统一部署,20224月以来,天津市选取市级5个部门(单位)和南开、武清2个区作为评估试点,坚持创新引领,试点评估工作全流程、各环节开展深入实践,积累了经验,取得了实效

一、主要做法

    (一)强化组织领导,科学制定试点方案。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市、区两级机构编制部门分别成立评估试点工作专班,各试点单位均组建评估工作小组,主要领导挂帅,形成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评估工作机制。二是科学制定试点工作方案。在试点单位选择上,综合考虑不同层级、地域特点,重点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等重点领域,确定5个部门(单位)和2个区作为评估试点。在指标体系设计上,机构编制管理评估办法明确的指标框架基础上,结合天津市实际,细化完善党委部门、政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类指标参考模板。从试点实际出发,优化完善评估流程方法,确定准备阶段、单位自评、实地评估、结果运用、试点总结等阶段,明确各阶段工作重点。三是培训工作力量。20225月,专题组织召开评估试点工作部署会,对评估试点工作作动员部署,并就评估全流程、各环节工作作政策解读,设置专门环节为试点单位答疑解惑。按照精、细、实标准,组织专门力量编1手册4清单即《评估工作操作手册》和自评报告、谈话提纲、调查问卷、备查材料4个模板清单,推动评估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

(二)跟进沟通指导,深入开展自评。一是制定个性指标。指导各试点单位结合本地区、本层级、本行业实际,在指标体系模板基础上,细化完善本单位个性指标项目。就指标细化问题与试点单位反复研究,指导将“统筹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情况”“污染防治攻坚战完成情况”“营商环境优化情况”等项目列为个性指标,力求充分反映职能职责和重点任务,提升评估指标精准度。二是准备自评材料。为试点单位下发自评材料模板清单,要求认真梳理近5机构编制台账、年度工作要点、上级领导批示情况等15类自评材料,并明确可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补充。指导各单位对应评估指标项目,做好自评材料立卷归档工作,相关材料一并供开展实地评估使用。三是统筹组织实施。在自评方案审核上,市、区两级机构编制部门注重加强沟通联动,按照统一的时间表、路线图,指导各单位把握工作节奏。在工作进展督导上,市委编办先后深入市级、区级试点单位,分批召开自评工作中期推动会。在自评报告审核上,注重指导各试点单位深入总结自身管理的经验、特色,同时客观反映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三)创新方式方法,开展实地评估。“互查互评、互促互学”方式,从各试点单位抽调精干力量,共同参与市、区两级实地评估,既增强了评估工作力量,又提升了试点单位业务能力。评估组先后听取各试点单位自评工作情况汇报,分别查阅15类评估资料,发放、回收调查问卷近千份。期间,创新开展以下评估:“沉浸式”评估。采取“跟班作业”方式,深入试点单位近70个内设机构,与近200名重点岗位、核心部位人员作深度访谈,既“历史沿革”,也听“履职现状”,共同梳理存在问题,研究分析对策建议。二是“数据式”评估。注重运用数据信息技术,采集内设处室及工作岗位近年来工作量,动态分析不同处室和岗位的工作饱满度,通过历史数据对比、同类单位对比等方式,科学研判编制资源使用效益。三“延伸式”评估。为了解试点单位职责落实,以及与职责相关单位协调配合情况,深入近20个职责相关单位开展延伸评估,逐一听取意见建议。四是“全景式”评估。全面调取各被评估单位近年来的巡视巡察、审计、绩效考核以及本行业本系统有关排名情况,研究分析涉及的机构编制管理问题,增强评估的全面性、真实性和权威性。

(四)健全制度机制,强化评估结果运用。为加强评估结果运用,推动评估与管理深度融合,研究制定推动评估与管理深度融合措施。一是健全协同配合机制。对评估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梳理建立问题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对列入台账的问题认真分析研判,区分三类情况:需要被评估单位整改的问题、需要机构编制部门关注解决的问题、需要纳入改革政策储备的问题,分类抓好整改工作。按照职责分工,需各处室牵头解决的问题,由监督检查部门研究梳理问题清单,转相关处室研究处理。二是建立审批联动机制。对需要被评估单位整改的问题,由监督检查部门及时向被评估单位反馈,并提出整改建议,定期跟踪问效,整改一件、销号一件。整改时限一般不超过3个月,限期整改不到位的,原则上暂停受理有关新增机构编制事项的申请。三是建立评估与管理融合机制。对需要机构编制部门关注解决的问题,由相关处室围绕自身职责,结合工作实际,认领工作任务,研究提出意见建议,并扎实做好跟踪问效工作,切实将评估结果作为优化机构编制资源配置的重要依据。四是建立政策储备清单机制。对需要纳入改革政策储备的问题,建立《改革政策储备问题清单》,供下一步机构改革、修“三定”规定等工作统参考,着力发挥评估的辅助决策作用。

二、试点成效

(一)以评促学,推动机构编制法规制度的学习贯彻。通过对试点单位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及配套法规制度情况进行全面回顾,督导将条例等有关法规制度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将从事机构编制管理的领导和相关人员作为日常学习培训的重点,推动相关法规制度的宣传贯彻。

(二)以评促研,推动研究、掌握机构改革运行现状。“跟班作业”、深度访谈等方式,深入基层一线开展“沉浸式”调研,及时了解掌握机构改革以来各试点单位聚焦主责主业、落实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等情况,既看特色亮点,也看问题不足,为研究谋划下一步改革奠定基础。

(三)以评促管,推动机构编制管理制度创新、优化资源配置。通过建立健全评估结果运用工作机制、持续督导评估问题整改落实。针对部门(单位)内个别处室编制资源使用效益不高、工作饱满度不均衡等问题,督导建立健全编制资源统筹、动态管理工作机制,促进编制资源在部门内合理调整、有序流动、高效使用。

(四)以评促建,推动建立机构编制管理评估长效机制。注重不断创新评估方式方法,探索建“大数据”评估机制,重点用于破解履职效益、工作饱满度评价等重点难点问题,实现靠数据分析、让数据说话,使评估更加精准客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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